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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报2014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1

关于编报2014年度经费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鲁卫规财字〔2013125号)的具体要求,现就我校2014年经费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预算编报要求

根据省财政厅、卫生厅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2014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校党委“一二四”工作思路,以“推改革、强基础、抓重点”为指导方针,紧紧围绕党委决策部署,以提升绩效为核心,以加强精细化管理为主线,精打细算、开源节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完善管理,在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根据上级要求,2014年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各部门、院(系)要及时、准确、全面填报预算数据。

二、2014年经费预算编报内容

2014年部门经费预算报送内容分为基础信息、收入预算、支出预算、专项资金申报。

(一)基础信息

1、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统计数据截止到20138月底。具体包括:人员编制情况、增人计划情况、军转干部分配名额情况、学校在编、离岗长休、离休、退休人员情况以及相关工资信息等。

具体由人事处负责填报“人员基础信息表”、“在职在编、离岗长休人员信息情况表”、“离退休退职人员信息情况表”。

2、学生基础信息,统计数据截止到20139月底。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成人教育学生、留学生的信息,并附招生计划批文。其中: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照学生实名制信息要求报送,并与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保持一致。

具体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填报“学生基础信息表”。

3、公共设施设备等基础信息,统计数据截止到20138月底。具体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集中供暖面积、自备锅炉供暖面积、锅炉吨位、机动车状况、固定资产情况等。

具体由资产管理处、总务处负责填报“资产基础信息表”。

(二)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直接决定年度经费收支计划,是预算编制重要组成部分,各部门应当实事求是、应编尽编,全面、合理核定收入。

收入预算包括本专科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继续教育学费等收入、护理自考收费收入、研究生学费住宿费等收入、留学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科研经费收入、承租费收入、其他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具体由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处、国际交流学院、科研处、资产管理处、总务处、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以及其他有业务收入的部门负责填报“收入预算申报表”,并附详细收入来源分析。

(三)支出预算

1、办公经费、电话费、差旅费、学生活动经费预算,根据各部门职工人数、学生人数及工作性质,参考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由学校财务处会同学校领导核定,各部门、院系不再上报。

2、水电暖支出、校园绿化卫生费、绿化工程、基础设施维修(护)费等由总务处和奎文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治安管理费用由保卫处负责填报;学生公寓管理费由学生处、奎文校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填报。

3、人才经费支出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填报;泰山学者、鸢都学者、第一书记经费支出由组织部负责填报。

4、设备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重点学科建设费、科研经费、教学改革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支出预算。

具体牵头申报部门分别为:设备购置费、教学实验材料费由资产管理处填报,图书资料购置由图书馆填报,重点学科建设费由科研处填报,教学改革经费由教务处和教学质量监控评估中心填报,科研经费由科研处填报,基本建设经费由基建处填报。各部门、院(系)要根据学校办学实际需要,充分论证、调研和评审,形成支出预算申报方案,然后由各职能管理部门汇总整理报送财务处,填报支出预算的同时报送支出预算申报方案。

5、其他支出预算,由各相关部门、院(系)根据职能分别申报。各部门、院(系)要根据2014年工作任务,结合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学校资金情况进行申报,并对各支出预算另附详细说明。

6、对2013年不能完工项目,作为结转项目结转到2014年继续使用,经费不足的项目要继续立项申报。

(四)专项资金申报

1、专项资金申报的格式见附件9

2、根据省卫生厅2014年预算通知的要求,为切实提高综合预算管理水平,对专项资金支出有以下几方面要求:

 ⑴要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尽量减少结余结转资金的形成,结余结转规模较大的,尤其是连续多年居高不下的,要相应抵顶下年度经费拨款预算。

 ⑵对当年政府采购结余资金,收回省财政。

 ⑶对结转在国库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不含正在执行的政府采购资金),一律收回省财政统筹安排,如确需继续使用,要按预算编制或追加程序,重新申请。

 ⑷对大型会议经费、培训经费要将其细化为“XX会议经费”、“XX培训经费”等,同时明确会议或培训的名称、内容和次数等,否则不予安排预算。

 ⑸申请省级专项资金,须提前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时,对申请新设的专项资金,须明确执行年限,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不超过5年。

 ⑹申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专项经费支出预算时,需填报《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预算资金确定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填报格式和内容根据《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具体实际需要确定。

三、2014年经费预算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

报送时间:921日;

报送地点: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财务大厅11号窗口);

联系人:王玲,王咏丽,联系电话:8462257,邮箱:jhglk8462257@163.com

预算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对于保障和促进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做好2014年度预算编制工作。



附件:

1、人员基础信息表

2、在职在编、离岗长休人员信息情况表

3、离退休退职人员信息情况表

4、学生基础信息表

5、资产基础信息表

6、收入预算申报表

7、支出预算申报表

8、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9、建设规划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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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