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为做好2020年年终结账及财务决算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外报销截止时间
财务处对外办理业务的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5日。自12月26日起,财务处停止日常对外报销业务,请各位领导、老师们尽早办理财务报销,避免年底扎堆现象。
二、项目经费清理
各部门、学院管理使用的经费,除按人头分配的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学生活动费可结转下年使用外,其余经费当年预算当年支出,年终结余一律收归学校。
三、往来款清理
为防范财务和个人风险,各部门、学院尚有借款未归还、预汇款项尚未提供发票,或有保证金等暂存款项应清退的,请于2020年12月15日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四、发票开具
自12月26日起,款项未到学校账户的项目,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已开发票款项未到的项目,请责任人及时催款,确保款项按时到账。
五、规范开展经济活动
请各部门、学院合理组织和安排好假期各项经济活动,重点关注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报销手续等要求,确保财务报销的规范性;充分预计报销款项到账时间,特别是公务卡还款的期限,做好自主还款的准备,防止因逾期造成不必要的影响。财务处会及时在报账员微信群里解答疑问,满足师生的需求。
六、2021年对外报销时间
2021年对外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各部门、学院长期以来对财务处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财务处全体人员深表感谢!
财务处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