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在职人员工资发放说明
一、本月调整2017年住房公积金基数,相应调整工资项目中扣住房公积金额。
二、本月扣缴虞河校区2016-2017年取暖费,若本月工资不足扣缴的,余额将在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及8月工资中扣缴,以此类推。
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1、工资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8462007。
2、其他有关工资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资金结算科:8462252。
3、祥和苑取暖费费用问题请咨询总务处:8462595,祥和苑水电费费用问题请咨询总务处动管中心:8462365;虞河校区水电费、取暖费费用问题请咨询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2602238。
财务处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