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在职人员工资发放说明
一、本月扣缴2017年第1季度水电费,若本月工资不足扣缴的,余额将在6月工资中扣缴,以此类推。
二、本月扣缴祥和苑2016-2017年采暖期取暖费,若本月工资不足扣缴的,余额将在6月工资中扣缴,以此类推。
本次因潍坊市集中供热价格未核定,未扣虞河校区住户取暖费。虞河校区取暖费按有关规定据实核算后另行通知扣缴。
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1、工资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8462007。
2、其他有关工资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资金结算科:8462252。
3、祥和苑取暖费、物业费事宜请咨询总务处:8462595,祥和苑水电费事宜请咨询总务处动管中心:8462365;虞河校区水电费、取暖费、物业费事宜请咨询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2602238。
财务处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