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潍坊医学院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单位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2017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潍坊医学院是山东省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坐落于山东半岛中部闻名遐迩的世界风筝都—潍坊市。学校历史溯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潍县乐道院设立的乐道院医护学校和潍县美国长老会医院。1951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卫生厅根据华东军政委员会卫生部的命令,指示昌潍区中心卫生院在潍坊筹建山东省昌潍医士学校。1958年,改建为昌潍医学院,1987年,更名为现名。
学校1958年开始本科教育,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留学生招生资格,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特色得到教育部专家组的充分肯定。2012年获批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单位,2013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4年,预防医学专业被批准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新生。2016年,新增临床医学、麻醉学、公共事业管理3个专业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新生,临床医学专业群(临床医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与公共事业管理专业群(公共事业管理、预防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应用心理学)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是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建设单位,全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山东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立项学校,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单位。
办学规模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300余人,本科生16000余人,留学生近500人。
人才培养 学校坚持“厚德载医、塑心树人”的育人理念,以职业素养和能力培养为主线,着力培养承担社会责任、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山东省医学领域3名中国工程院院士中,谢立信院士在我校工作25年,于金明院士为我校79级毕业生。在第二、三、四届全国高等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竞赛中,学校连续荣获全国总决赛二等奖。在山东省南丁格尔应急救护技能比赛中,学校获高校组第一名。
学科专业 学校有16个院(系),24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学、理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工学、文学7大学科门类,形成了以医学教育为主体,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学科专业特色。现有临床医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麻醉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和品牌专业9个,省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建设专业2个。有省级精品课程群8个,省级精品课程46门。建有国家级临床医学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3个省级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联合推出《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2017-2018)》,发布了中国大学本科专业排行榜,共涉及523个本科专业。我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和麻醉学专业分别名列全国专业排行前三甲。
学校现有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公共卫生危机管理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生物学、护理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科学研究 学校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8个。外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是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其中,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是省“泰山学者”设岗学科,外科学为特色重点学科。整形外科学、眼科学是山东省学科带头人设岗学科。整形与显微修复技术实验室是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应用药理学实验室、免疫学实验室、临床检验诊断学实验室是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实验室,其中,应用药理学实验室为强化建设重点实验室。学校有医院统计学、卫生管理学等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2个,临床麻醉实验室、生物药物实验室等省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9个,省中医药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2个,省临床重点专科11个,省中医药重点专科1个。“健康山东”重大社会风险预测与治理项目为山东省高等学校协同创新中心自主培育建设项目。主办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潍坊医学院学报》,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师资队伍 中国工程院院士谢立信、于金明为名誉院长。学校聘有泰山学者1人,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有全国模范、优秀教师8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2人,有博士研究生导师1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86人。有省级教学团队5个。应用药理学科研创新团队是山东省高校优秀科研创新(培育)团队。
办学条件 学校现占地近12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万余平方米,图书馆藏书260余万册。有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10个,有附属医院17所。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学校、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辅助生殖技术培训基地、全国麻醉学基础理论培训基地、国家临床药物试验机构、国家级全科医生培养基地、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山东省基层卫生管理干部培训中心、山东省公共卫生预警与处置指导中心设在我校。
对外交流与合作 学校注重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乌克兰、日本、韩国、尼泊尔、印度等国家的院校及教育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和合作关系。聘请了60余名国外知名专家、教授为学校的荣誉教授、客座教授。留学生生源国家拓展至亚非欧美23个国家。
薪火传承,桃李芬芳,学校秉承“乐道济世”的校训,弘扬“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潍医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国家培养本专科生和研究生5万余人,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第二部分 2017年单位预算表
见附件:2017年预算批复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单位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7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44353.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22312万元,占50.31%,财政专户管理资金13723万元,占 30.94 %,事业收入800万元,占1.80%,其他收入1175万元,占2.65%,上年结转2999.50万元,占6.7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344万元,占7.54%。
2017年支出预算为4435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129万元,占70.18%,项目支出13224.50万元,占29.82%。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2312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2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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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60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24448.88万元,占99.38%;科学技术支出152.12万元,占0.6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312万元,比上年下降9.12 %,主要是学生定额拨款减少。
2017年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2312万元,比上年下降9.12 %,全部为教育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潍坊医学院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情况
2017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212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3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5498.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05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3640.09万元,其他自有资金安排508.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3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潍坊医学院2017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潍坊医学院共有车辆2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5(台、件、套)。
2017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台、件、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潍坊医学院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投资发展类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省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单位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教育收费、社会公益机构接受的公益捐赠收入,以及幼儿园接受的捐赠收入等。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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