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院(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级部门预算和2017-2019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鲁卫财字〔2016〕90号)的具体要求,现就我校2017年度预算及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2017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预算法》规定以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遵循“统筹协调、精打细算、量力而为、绩效优先”的理财理念,推改革、强基础、抓重点,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各环节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2017年预算编报内容
2017年学校预算报送内容分为基础信息、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
其中“项目支出预算”已按“2017年预算项目库”的形式于2016年7月报送省卫计委,其他内容在本次填报。
1、基础信息
1.1 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础信息:数据截止到2016年8月末。由人事处负责填报(附表1.在职人员信息表、附表2.离退休人员信息表、附表3.其他人员信息情况表)。
1.2 学生基础信息,统计数据截止到2016年9月末。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留学生的信息。其中:教务处及研究生处需按要求报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学生实名制信息库”,且应与高校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的信息保持一致。
具体由教务处、研究生处、继续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分别填报“附表4.学生基础信息表”,另由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分别填报“附表5.2017年在校生数统计表”。
1.3 公共设施设备等基础信息,统计数据截止到2016年8月底。具体包括:土地面积、建筑面积、集中供暖面积、自备锅炉供暖面积、锅炉吨位、机动车状况、固定资产情况等。
具体由资产管理处、总务处、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分别填报“附表6.公共设施设备情况表”。
1.4 机构设置及编制信息:由人事处负责填报“附表7.机构设置及编制信息表”。
1.5 实验室数量信息:由教务处负责填报“附表8.实验室数量统计表”
2、2017年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本科生收入、研究生收入、留学生收入、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培训费等收入、科研经费收入、承租费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
详见“附表9.收入预算申报表”。
2.1 本科生学费住宿费收入:由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填报,请教务处及时提供2016年新生名单,并合理预计2017年、2018年招生计划人数。
2.2 研究生学费、住宿费、复试费及委托培养费等收入:由研究生处负责填报。
2.3 留学生住宿费、委托培养费收入:由国际交流学院负责填报。
2.4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班培训费等:成教学生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填报(注意:含护理自考部分收费收入,由继续教育学院与护理学院协商,切勿重报或漏报)。
大学英语四六级培训费由教务处负责填报。
其他有短期培训班收入的部门、院系切勿漏报。
2.5 科研经费收入:由科研处负责填报,且将从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拨我校的财政专项科研费剔除,只报送汇入我校银行存款账户的科研费。
2.6 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填报(注意,省财政厅规定:自2016年起,对年度预算执行中部门单位缴入国库的超预算收入,由总预算统筹使用,不再拨回)。
2.7捐赠收入:由接受捐赠的具体部门负责填报。
2.8 其他收入:包含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网络服务费收入、校医院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由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络信息中心、总务处等部门分别填报。
3、2017年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两大部分,需要填报“附表10.基本支出申报表”,其中:
3.1 人员经费支出中的在职职工岗位奖励绩效、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退休返聘职工临时工资及岗位奖励绩效、编外用工工资及岗位奖励绩效由人事处填报,其余人员经费支出由财务处测算。
3.2 人才经费支出预算由组织部、人事处负责填报;“泰山学者”、“鸢都学者”、“第一书记”经费支出由组织部负责填报。
3.3 办公经费和师资培训及差旅费按编制人数、电话费按机构设置情况、学生活动经费按学生人数范围、实验室经费按实验室数量根据设定标准分配,各部门、院系不再上报。
3.4 水电暖及物业费支出预算由总务处及虞河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
3.5 师资培训费、职工教育经费由人事处填报。
3.6 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填报。
3.7其他基本支出预算,由各部门、院(系)根据2017年工作计划,结合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申报,并对每项支出内容另附详细说明,切勿漏报!
二、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
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启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通过提前谋划,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和准确性。内容包括:
(一)基本支出规划编制
1、人员基础信息:由人事处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填报“附表11.2017年-2019年人员信息表”。
2、学生基础信息:由教务处按照学校发展规划预计招生情况,填报“附表12.2018年在校生数统计表、附表13.2019年在校生数统计表”。
(二)项目支出规划编制
主要指利用财政专项拨款进行的项目,请各部门、院(系)积极申报,并填报“附表14.2017-2019年财政专项表”。其中2017年、2018年项目2016年预算时已填报,2017年预算可继续修改或完善,同时增编2019年项目。
另外,根据要求,申报财政专项拨款的项目应同时填报“附件15.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三、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一)数据准确无误
各部门、院(系)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填报预算数据,严格落实预算编制和执行各环节责任,全面提升预算管理的效率水平。预算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二)按时依规报送
1、报送材料要求: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同时报送,书面材料由部门、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后报财务处计划管理科。
2、报送时间:2016年9月14日前。上级要求的2017年预算“一上”上报时间较往年提前了25天,请各部门、院(系)务必抓紧时间。
3、报送地点:财务处计划管理科(财务处大厅10号、11号窗口);联系人:王玲、王心恬;联系电话:8462257,邮箱:jhglk8462257@163.com。
附件:1、2017年预算附表
2、2017年预算任务分解表
财 务 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