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月调整2015年社保基数,社保基数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构成,个人缴费比例为养保8%、职业年金4%,医保2%。在工资条中,自本月起将职业年金从养保中单列。
二、补扣新进职工2015年9月-2015年10月医保。
三、本月扣2015年第三季度水电费。
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1、工资变动请咨询人事处劳资科:8462007。
2、其他有关工资事宜请咨询财务处资金结算科:8462252。
3、浮烟山校区水电费、取暖费事宜请咨询总务处动管中心:8462222,奎文校区水电费、取暖费事宜请咨询奎文校区办公室:2602457。
4、祥和苑用户网络分担费请咨询网络信息中心:8462297
财务处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