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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职职工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6

各部门、院(系):

为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方便结算报销,提高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直教科文部门公务卡改革制度的通知》(鲁财教〔201316  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为在职职工办理中国建设银行发行的公务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基本功能:公务卡是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贷记卡(信用卡),也可用于个人消费。公务消费后,凭相关手续报销,款项直接打入卡上;个人消费后,银行将从绑定个人建行工资账户自动扣款或由个人在还款日前存入卡上还款。它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授信额度为2-5万元不等,透支免息期:最短20天,最长50天。

二、办理公务卡对象:党政群机关科级及以上干部、教研室(研究室)正副主任、实验室正副主任、高级职称专业人员、有科研经费的人员、有办卡意愿的正式在职职工。    

三、公务卡适用范围:目前山东省财政厅规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对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之外的其他公务支出项目,原则上也应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

四、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职工因公务支出需要,凡具备刷卡条件的,均应使用公务卡结算;原使用支票结算的可继续使用支票结算也可使用公务卡结算。

五、公务卡结算不改变原报销结算程序,只是以刷卡的方式代替原支付现金的方式。持卡人须持发票、个人签字的POS单和报销的相关凭证办理结算。

六、公务卡与我校建行代发工资帐户绑定,在工资帐户存款足够的前提下,到还款日时可自动由工资帐户进行还款;持卡人也可凭卡片或卡号到建行全国任何营业网点办理现金还款业务,无须支付手续费。

七、公务卡终身免年费、免挂失、补换卡手续费、免溢交款取现手续费、免费办理短信通知服务费。

八、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自行承担。如果假期中不能进行结算的,由持卡人先垫付按期还款,待假期结束后再持有效票据补办报销。

九、具体办卡事宜

1、请各部门、院(系)于626日到财务处统一领取《财政公务卡个人申请表》和《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

2、每位办卡的职工填写一份《财政公务卡个人申请表》。(仿照样表填写,申请表中先不填抄录部分和个人签名)。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和工资卡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请各部门、院(系)统一填写《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20见附件),于6月27日下午下班前送至财务处资金结算科,纸质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表发至邮箱:>3、请各部门、院(系)统一填写《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6月27下午下班前送至财务处资金结算科,纸质的由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表发至邮箱:cwbgs@wfmc.edu.cn

4、申办地点和时间

时间:628日上午8:00-11:30 ;  下午1400-1700

地点:行政办公楼一楼报告厅、基础实验楼三楼基础医学院会议室、专业实验楼B座二楼护理学院会议室

5、银行工作人员将现场收集材料(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工资卡复印件),职工本人现场进行抄录和签名。

6、其他未尽事项请与财务处联系。  

联系人:杜宗刚  

电话:8462259

财务处

2013年6月26